四川:春运总量将达9239万人次 目前总体有序平稳安全******
中新网成都1月18日电 (记者 王鹏)四川省政府新闻办18日在成都举行“欢乐川味年—畅快出行通途四川”新闻发布会。记者从现场获悉,今年四川春运总量将达到9239万人次,较去年上升36%。目前,四川春运总体有序平稳安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宁坚介绍,今年春运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客流复苏反弹,运输保障压力大。主要集中在春节期间和节后,特别是大年初六和元宵节前后将分别迎来“返岗流”和“务工流”“学生流”等客流高峰。据预测,公路、铁路、民航、水路分别约占客流总量的70.35%、20.56%、7.35%、1.74%。
记者了解到,自春运开启以来,在便捷春运方面,四川民航、铁路优化了购票候乘等便民举措,交通、人社部门推出农民工返乡“春风行动+金通工程”一票制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充电车位约700个,保障新能源车的出行。
此外,为确保重点物资运输通畅,四川省道路运输部门继续坚持省市县三级物流保通保畅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协调”、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解决重点物资运输受阻问题;邮政部门春节期间“不打烊”,保障春运期间医疗民生物资寄递不中断。
宁坚介绍,目前四川省春运总体有序平稳安全,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道路拥堵、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及重大负面舆情。
截至1月17日,四川全省完成旅客发送1926.1万人次,占全国总量的4.5%,同比2022年增长7.2%,达到2019年同期的57.6%。其中,公路客运量占了总量的一半左右,发送旅客1172.7万人次,达到2019年同期的47.2%,较2022年同期增长了1.3%;铁路发送旅客506.9万人次,比2019年同期仅低2.7%;民航发送旅客207.9万人次,比2019年同期高8个百分点;高速公路小客车流量一直在增长,已达日均244.8万辆次,分别比2019年、2022年同期增长27%、4.2%。
道路运输方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一级调研员魏平表示,四川春运期间全力保障运力,通过检测,符合条件的客车全部投入春运,共计有常规运力30.8万辆、应急运力7000辆,基本能够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宁坚发布四川春运情况。 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供图此外,四川道路运输重点服务5大客流:民工返乡返岗、农村地区走亲访友、景区景点出游、枢纽场站中转换乘、个性化高端出行。其中投入406辆超长客运车辆,开行专车,让民工可以“出厂门、上车门、进家门”;投入2.7万辆农村客运车辆,因地制宜采取班线运行、片区运行、包车服务、预约出行等方式,让走亲访友更便捷、更舒心。
民航方面,民航四川监管局运输处处长崔堂民介绍,今年春运首日成都两场执行客运航班1163班,已超过2019年疫情前双流机场春运首日航班量。民航运输高峰预计出现在这三周,全省机场日均旅客吞吐量将突破20万人次。
“为了应对激增的客流,各航空公司积极采取调配运力、调整大机型、安排加飞等措施,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泸州、宜宾、绵阳等热门机场加密航线。”崔堂民说,同时四川民航各单位积极推进国际/地区客运航线的复航,根据旅客需求加密航线班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截至目前,成都国际(地区)客运航线已恢复至24条,居全国第四,中西部第一。双流机场已陆续恢复进港航班70余架次。香港、澳门每周计划航班已基本接近疫情前水平。(完)
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作者:徐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两者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在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统一协调的基础上,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绘就出了宏伟蓝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引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华民族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必须面临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大工作,必须加强党中央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新时代党建实践的升华,对党建理论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领导一切自然包括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所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是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向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在党的建设中的集中反映,关键在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必须抓住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并以此为一切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 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固根本,长期造福人民,历史和现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它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心声。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速,民主化进程全面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我国实际,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党中央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全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新的战略部署,注重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等方面全面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些将进一步促进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的发挥。 党的领导是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必须要搞好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外交等,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环节,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今世界局势变化多端,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改革攻坚的深水期,发展稳定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领域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难铲的绊脚石。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一切改革难题的前提。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的政治领悟力,要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执行力,这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充分发挥党协调各方力量资源的优势,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才能迎刃而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要破解法治改革领域的难题,必须加强立法,立法必须科学,科学立法是解决一切难题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关键,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互为支撑。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立足于制度完善,着眼于体制改革,致力于机制创新,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法治与政治难舍难分,任何形式的法治都是以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为支撑的,任何时代的法治都会深深地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法治本身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形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确保我国法治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入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这种制度形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让党的领导于法有据,通过法律明确党的领导地位,规范党的领导活动,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入规”就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的职责,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和制度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双重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突出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快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和立法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特别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视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将新时代符合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治准则,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为了更好地保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立法机关要紧扣国家发展的实际,紧扣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使我国的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全面提升依法立法水平,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声。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信仰,永远根植于人民心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必须有清醒的政治自觉,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党要成为带头守法的领头雁,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机理与制度构建研究”(19AFX021)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